縣(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市直各學校:
為建設一支業(yè)務精湛、結構合理、數(shù)量充足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考官隊伍,保障面試工作水平和質量,根據(jù)《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教師〔2013〕9號)和《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皖教師〔2013〕9號)、《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皖教師〔2013〕21號)要求,決定組織遴選全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考官,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選范圍與條件
(一)范圍對象
全市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骨干教師,市、縣教研室優(yōu)秀教研員。2013年下半年至今已參加過市教育局組織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考官培訓的人員無需再申報推薦。
(二)基本條件
1.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guī),熟悉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及考試改革政策規(guī)定。
2.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公道正派。
3.具有扎實的本學科(領域)專業(yè)知識,較強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斷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4.從事本學科(領域)教學(研究)工作5年以上,中學教師資格面試考官一般應具有副高級以上教師職務。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面試考官應具有中級以上教師職務。
5.年齡在5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二、遴選名額
縣(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各學科推薦人數(shù)不超過10人,直屬學校各學科推薦人數(shù)不超過6人,優(yōu)秀教研員推薦不受人數(shù)限制。
三、遴選程序
(一)學校推薦。各學校廣泛宣傳,公布遴選范圍和條件,采取個人申報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確定推薦人選報各教育主管部門。
(二)縣級初審?h(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對各校(單位)推薦上報人選進行資格初審,確定推薦人選報市教育局。
(三)市級審核。市教育局對各縣(區(qū))和直屬學校上報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確定推薦人選報省教育廳。
(四)省級審定。省教育廳對各地上報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核,組織專項業(yè)務培訓,經(jīng)考核合格頒發(fā)考官證書,建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考官庫。
四、遴選要求
(一)各地、學校(單位)要高度重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考官遴選推薦工作,堅持公開、公平、擇優(yōu)的原則,充分發(fā)動,逐級推薦,嚴格把關,真正把師德高尚、業(yè)務精湛、公道正派的人選推薦上來。
(二)各單位請于4月22日前將面試考官推薦表(附件1)和面試考官基本信息匯總表(附件2)紙質版與電子版,以及推薦人選彩色照片電子版(文件名為“姓名+身份證號碼”),一并報送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逾期不報,視為放棄。
聯(lián)系電話:0562-2832884
電子信箱:zzrsk2009@163.com
附件:1.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考官推薦表
/UploadFile/file/20150421/20150421085022622262.doc
2.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考官基本信息匯總表
/UploadFile/file/20150421/20150421085140314031.doc
2015年4月15日